服务协议

2022-01-14 新乡便民网

《新乡便民网推广用户服务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是新乡便民网推广用户与新乡便民网运营者之间的法律协议。

本协议是用户注册账号并充值发布信息支付,使用新乡便民网推广服务时适用的通用条款。因此,请您在注册新乡便民网账号并充值支付或接受新乡便民网提供的相关服务之前,详细地阅读本协议的所有内容(尤其是以粗体或下划线标识的条款,因为这些条款可能会明确您应履行的义务或对您的权利有所限制)。新乡便民网推广用户需要了解并同意以下条款所述事项才能完成充值支付,享受新乡便民网提供的推广服务。无论您事实上是否认真阅读,只要您勾选同意或点击确认本协议,或者实际接受了新乡便民网的相关推广服务,就表示您已接受了本协议。如果发生纠纷,您不能以未仔细阅读为由进行抗辩。


一、定义


1、新乡便民网推广用户:指符合本协议规定的条件并已通过代理商或直接向其新乡便民网的服务账户中充值或向新乡便民网支付服务费用,使用新乡便民网服务账号和密码登陆新乡便民网自行编辑、发布、展示推广信息(由文字、图片、链接、页面等组成的推广物料)并有权随时更新、修改后重新发布的单位或个人,本协议中也称“您”或“甲方”或“用户”。


2、新乡便民网:指新乡便民网(www.xinxiangbianmin.com)的网络服务提供者,包括新乡便民网网(www.xinxiangbianmin.com)的所有者及其关联服务提供方,本协议中也称“本公司”或“乙方”。


3、推广服务:指新乡便民网为推广用户提供的互联网信息发布空间及相关技术服务(亦称“服务”或“推广服务”),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现金服务、推广币服务、置顶服务、品牌推广服务等。具体推广服务的类型、内容和规则见新乡便民网各充值类型、充值渠道、服务申请或其他相关页面的说明。新乡便民网网络推广服务类型、内容等有可能根据新乡便民网需要随时做出更改。


4、新乡便民网官方渠道:指新乡便民网提供给用户进行充值支付的渠道,包括用户在新乡便民网网上的在线充值渠道及用户从新乡便民网处购买并能提供有效协议、发票等合法凭证后实现服务账户内充值的渠道。


5、新乡便民网充值类型:指新乡便民网根据不同的服务类型、服务对象等为用户提供的不同的充值类型和方式,包括、现金、推广币等,在新乡便民网和本协议中亦称“余额类型”。上述一种或多种充值类型通称为“余额”或“充值余额”。


二、本协议的组成、变更及生效


1、新乡便民网网站及用户后台发布的推广服务相关的各服务协议、服务条款、操作规则、审核规则、帮助、名词解释等(本协议中统称“规则”)为本协议的有效组成部分,新乡便民网按照本协议、推广服务相关的各项规则为广大用户提供推广服务。本协议未涉及的事项依照《新乡便民网使用协议》处理。


2、您确认新乡便民网将有权对您提交的资质和相关内容进行审核,您了解并同意,如您提交的资质虚假或者您的推广内容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或者违反新乡便民网的审核规则,新乡便民网将有权拒绝为您提供服务。


3、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变化及新乡便民网运营需要,新乡便民网有权对本协议条款及相关规则不时地进行修改,修改后的内容一旦以任何形式公布在新乡便民网上即生效,并取代此前相关内容,您应不时关注新乡便民网网站公告、提示信息及协议、规则等相关内容的变动。您知悉并确认,如您不同意更新后的内容,应立即停止使用新乡便民网;如您继续使用,即视为知悉变动内容并同意接受。如发生有关争议时,以最新的《新乡便民网推广用户服务协议》为准。


三、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应按照法律法规及新乡便民网要求填写信息资料,并按乙方审核规则要求提供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包含但不限于营业执照/身份证等)、有效联系方式、特殊从业资质等证明文件,且保证所提供证明文件真实、有效、合法,不得冒用、盗用、仿造、变造。如甲方未能提供或提供证明文件不符合乙方审核规则要求的,乙方有权拒绝为甲方提供服务;甲方知悉乙方仅对甲方提供的证明文件进行形式审核,如甲方服务开通后经由第三方(包括但不限于与甲方有交易的用户、国家监管机关或司法机关的通知、裁决等)投诉举证甲方存在资质冒用、伪造等情形 且甲方未能及时自证的,乙方有权冻结甲方账号及至终止提供服务并要求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2、甲方承诺拥有完全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签署并履行本协议且签署并履行本协议不违反任何对其有约束力的适用法律的限制,也不会侵犯本协议以外任何第三方之合法权益;甲方对其使用新乡便民网服务账号发布信息所推广的产品/服务以及充值支付、交易等行为具有完整、合法的权利;甲方自身交易、经营活动合法、服务项目用途合法、所发布之信息内容不会损害乙方及关联公司的利益、商誉和品牌形象。


3、甲方承诺并保证:向乙方提供真实、合法、准确的信息,并根据实际情况的变化及时更新手机号码、电子邮件等联系信息,捆绑账户的手机号码和电子邮件发生变更、遗失等情况时,及时通知乙方并修改相关信息。否则,因此产生的不良后果由甲方自己承担。


4、甲方应按照双方约定或新乡便民网提示的规则和方式向乙方支付服务费用或向其账户中充值支付。当甲方充值余额不足以支付推广服务费用时,甲方应及时充值,如因甲方或其代理商没有及时充值而造成甲方推广内容下线导致新乡便民网推广服务终止的,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5、甲方须根据本协议及各项规则的规定使用乙方推广服务,并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包括但不限于《广告法》、《互联网广告管理暂行办法》等)、本协议、乙方规则等规定编辑、发布、 修改、更新推广信息,并对所发布信息及基于信息与用户间达成交易的真实性、有效性、准确性、合法性(包括但不限于《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法》、 《广告法》等)、不侵犯第三方合法权利(包括但不限于知识产权、隐私权、肖像权等人身权利及或其他合法权利)独立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如甲方推广内容、信息或页面中通过设置链接或跳转方式可链至甲方自有网站,则甲方承诺其自有网站经营及内容合法、有效。甲方应积极妥善解决与新乡便民网其他用户间开展交易过程中产生的全部争议、纠纷、索赔、仲裁、诉讼等。如因第三方(包括但不限于其他用户、权利人、国家监管机关或司法机关的通知、裁 决等)投诉举证乙方信息/线下交易违法/违约且甲方未能及时自证的,乙方有权冻结甲方账号及至终止提供服务并要求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6、甲方不得通过修改推广内容、设置网站跳转、设置恶意代码、设置病毒等任何方式展现违反现行法律法规以及新乡便民网推广服务规则的内容;不得在推广内容中通过设置 URL 、BANNER链接等情形为甲方以外的第三方开展推广。


7、甲方同意乙方通过新乡便民网网(www.xinxiangbianmin.com)站内公告、站内信、手机短信、用户后台或甲方填写的其他联系方式向甲方发布产品规则、政策、通知等信息。


8、甲方同意乙方有权根据经营需要变更推广服务的具体形式和内容。乙方推广服务形式、内容发生变更前,乙方应通过站内公告、站内信、邮件、电话或短信、用户后台等方式(上述任一方式)通知甲方。甲方使用变更后的服务,视为甲方接受变更。


9、甲方对其在新乡便民网注册的用户名和密码负有妥善保管的义务,未经乙方书面同意不得将自身账号、密码、验证码等信息透露给第三方知晓或提供给任何第三方使用,包括但不限于任何形式赠与、借用、出租、转让、售卖(包括但在第三方平台上进行展示或售卖)或以其他方式许可他人使用自身新乡便民网服务账号,并对以该用户名进行的所有活动和事件负全部责任。如因甲方自身不当行为造成的不良后果和损失,由甲方自行承担,乙方完全免责。甲方不当行为包括但不限于:1)登陆密码等信息保护不善,自己透露或提供给他人使用等情况,导致账户被冒用、盗用或造成余额损失的;2)不正当或非法使用推广服务的行为;3)私自与他人、第三方对其充值余额进行交易的。


10、根据甲方发布推广信息的信息分类频道,甲方还应遵守以下专用条款:


(1)【招聘频道推广专用条款】


i.甲方应保证发布的招聘信息所描述的职位、薪资、福利补助等需与实际工作完全一致。


ii.甲方不得扣押或以保管为名索要求职者的身份证、毕业证等证件。


iii. 如甲方发布乙方招聘质量标准细则中规定的高危、特种行业等职位信息(乙方有权基于法律法规、甲方求职者投诉、国家监管机关或司法机关的通知、裁决等确认高危、特种行业职位类别),或发布的职位信息与甲方经营范围不符合,且甲方拒绝或未能及时提供相关特种行业/职位信息对应的经营范围相关从业资质证明/或所提供资质证明虚假,乙方有权冻结甲方账号及至终止提供服务并要求甲方承担本协议第十条约定的违约责任。


iv.甲方保证购买的简历资源仅能用于自身招聘/甲方开展职业介绍、人力资源服务等自身招聘业务之目的,不得将简历以任何方式提供给任何第三方;不得以计算机系统等技术手段批量下载简历。简历资源为求职者或其他合法主体自行发布,乙方并不对简历信息及质量、求职者素质等提供任何服务保证。


v .甲方不具有职业介绍/人力资源服务经营范围及特殊从业资质的(《职业介绍许可证》/《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招聘活动中不得向求职者收取任何费用。


vi .甲方具备职业介绍/人力资源服务经营范围及特殊从业资质(《职业介绍许可证》/《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且实际从事职业介绍/人力资源服务的,应在招聘信息中说明中介服务费(如有)收费明细。乙方有权审查甲方所拥有的特殊从业资质的(《职业介绍许可证》/《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等收费标准的法定依据),及甲方所发布所有职位对应之实际用工企业委托甲方招聘的证明文件(包括招聘服务合作协议、授权书、代招证明等)。如实际用工单位未直接委托甲方招聘的而通过委托其他第三方招聘、且该等第三方再转授权/委托甲方招聘,则甲方应提供的有权招聘该职位的证明文件应溯及到实际用工单位出具给上一级/多级第三方的证明文件。

如甲方违反上述承诺保证或出现以下任一或多种情形且未能及时举证自身不存在违法违规/违约行为的,乙方有权冻结甲方账号、终止提供服务并要求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A .如甲方拒绝提供、未能及时提供或所提供的证明虚假/伪造/不具有法律效力/不符合乙方审核规则的;

B .甲方冒充实际用工单位发布职位信息的(含甲方在新乡便民网发布的信息中未说明甲方系代理招聘而非实际用工单位、甲方未能/无法阐释职位的真实工作单位及地址等情形);

C .甲方未按照法律法规、当地地方性法规、等法定标准收费的(认定标准包括但不限于甲方无法提供收费依据/收取的中介服务费过高/收取中介服务费以外的任何费用等)/或甲方遭致大量求职者投诉收费后未积极勤勉为求职者提供职业介绍服务(认定标准包括但不限于求职者未能按照甲方口头/书面承诺获得相应次数的面试机会/多次面试后未获得任何工作机会等);

D .甲方有任何违反法律法规、本“招聘频道推广专用条款”及乙方平台规则等情形遭致乙方平台用户投诉举报、国家监管机关或司法机关的通知、裁决的。

如甲方发布职位对应的实际用工单位有任一上述情形的,乙方亦有权按照上述约定对甲方进行处理。


vii .甲方可通过缴纳“保证金”的方式或者购买“求职保障”产品的方式加入新乡便民网招聘频道求职者保障计划。甲方加入求职者保障计划的需一并遵守执行新乡便民网线上《求职者保障服务协议》(查看路径:新乡便民网“个人中心-我的招聘-全职职位/兼职职位-求职者保障计划-《求职者保障服务协议》,。甲方如购买招聘HR网邻通套餐、职业培训网邻通套餐以及培训代招网邻通套餐产品的,只有通过上述方式加入了求职者保障计划后,乙方方予开始为甲方提供相应的HR网邻通套餐、职业培训网邻通套餐以及培训代招网邻通套餐产品推广服务。


(2 )【汽车频道推广专用条款】 1)甲方不得发布下线车(出租车)、报废车、违法车源(如套牌、走私、罚没车辆、重大事故车等违反国家法律的信息)等信息。2)甲方不得通过新乡便民网二手车产品发布新车信息或超出双方合作范围发布推广信息。 3)甲方不得未经合法授权使用他人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和相关经营资质开通或使用新乡便民网服务。4)甲方购买“汽车API”服务的,还应遵循如下条款:甲方承诺通过API接口提供的信息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新乡便民网相关规则及技术要求;该等信息不存在剽窃、抄袭、拷贝、擅自使用或其他任何侵犯他人合法权利(包括但不限于知识产权、肖像权、商标专用权等)的行为。甲方应对API接口信息的内容、技术支持等独立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如遇甲方系统中断使得API接口信息不能正常使用等情况,不视为新乡便民网违约。5)甲方使用“车线索”服务的(包含卖车线索服务、求购线索服务),应保证对于获取的乙方匹配发送的卖车信息/求购信息发布者(以下简称“信息主体”)发布的卖车信息/求购信息的使用目的合法,不得利用该信息侵犯信息主体的合法权益。甲方不得将获取的车线索信息以无偿或有偿的形式提供给其他任何第三方;不得用于除与信息主体开展车辆交易服务之外的其他任何目的。甲方确认对与信息主体利用乙方提供的车线索在自行开展的咨询或沟通过程中的全部行为独立承担责任,甲方不得以乙方或乙方关联公司的名义向信息主体进行任何虚假或不实的承诺。甲方确认知悉乙方及乙方的关联公司仅就在车线索产品服务中向甲方提供网络技术支持及服务,乙方非信息的发布者,不对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时效性等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3 )【房产频道推广专用条款】甲方同意履行如下义务:1)甲方承诺上传于新乡便民网网站的房源信息真实有效,可以实地看房,并接受来自用户的点评及新乡便民网的监督。2)甲方应在房源描述页面、新乡便民网网站提供的渠道中,对房源进行如实描述,包括但不限于对房源的基本信息、地理位置、房屋图片、价格等信息进行真实、完整的描述,并对描述的房源信息负有举证责任。3)甲方承诺,所发布的房源信息标题、房源描述及房源照片中不出现新乡便民网推荐、推荐字样,不出现QQ号、手机号、微信号等。甲方承诺上传的房源图片清晰完整、规格大小符合乙方平台信息发布审核规则、不出现与房源照片无关的图片。所发布的房源信息中含有的图片应为房源实景拍摄图,如使用效果图或模型图的应自行加以标注,并保证所有图片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合法权益。4)甲方保证房源信息中不使用“最”“最佳”“国家级”“最高级”等极限化用语、不出现“升值或者投资回报”的承诺、不以项目到达某一具体参照物的所需时间表示项目位置、不对规划或者建设中的交通、商业、文化教育设施以及其他市政条件作误导宣传等。5)甲方明确了解并同意乙方及其关联公司仅向甲方提供相关技术支持及服务,不对甲方的服务内容、发布信息内容承担任何保证责任。如甲方购买“诚信房源”或“品牌公寓”服务的,当发生买家评价图片虚假,价格虚假,房源描述与房源本身不符等内容时,甲方应积极处理,乙方有权甲方房源进行删除下架处理;当甲方获得差评条数或投诉举报次数到达一定数量时,乙方有权对诚信房源或品牌公寓的相关处罚规则进行处罚,包括但不限于对甲方房源的排序进行调整、对房源进行下架、扣除一定金额的保证金、停止为甲方提供服务等。6)甲方若使用门店账号管理功能邀请经纪人个人账号加入其门店账号的,甲方应对甲方旗下全部的经纪人账号进行妥善管理,确保其门店旗下的经纪人账号的使用主体及其所有操作使用行为均遵守本协议约定。如甲方旗下的经纪人账号出现违反法律法规、乙方平台规则及本协议约定的行为,乙方有权冻结甲方账号及其门店账号下的经纪人账号、终止提供服务并要求甲方承担违约责任,被冻结/终止服务的经纪人账号使用主体由此所产生之争议/索赔/纠纷等由甲方承担;如甲方为经纪人个人的,甲方应对其邀请其加入门店账号的邀请内容仔细阅读并审慎确认,如甲方确认加入门店账号的,视为甲方同意遵守门店所属公司的相关规定及乙方平台相关规则。7)甲方根据本条款之约定,不可撤销地授权乙方及其关联公司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及新乡便民网平台规则的规定,在不另行通知的情况下对甲方账户、甲方信息作出处理。


(4 )【保障计划专用条款】如甲方参加新乡便民网网站的保障计划(包括但不限于诚信房源等新乡便民网网站不定期推出的诚信保障计划),除需按本协议约定或新乡便民网网站规定以在线支付/转账汇款/现金的方式支付保障金外(如有),还应该并且同意遵守新乡便民网网站上所规定的服务规则、开通及处理规则、名词解释、活动规定、服务协议等与保障计划相关的各种规定。


(5 )【宠物频道推广专用条款】1)甲方在购买新乡便民网宠物产品网络推广服务时,应按本协议约定及新乡便民网网站公示之《新乡便民网诚信犬舍诚信保障服务条款》等相关规定以在线支付/转账汇款/现金的方式向新乡便民网支付保障金,并应遵守新乡便民网网站公示的与“58诚信犬舍保障计划”相关的各种规则、说明。2) 甲方须保证向乙方所提供个人身份/企业资质/相关宠物情况认定材料合法、真实、有效。甲方不得使用其未取得合法授权的宠物销售/服务品牌。3)甲方须保证其发布信息内容真实,包括但不限于信息发布者身份(个人转让/商家售卖)、商品渠道(犬舍售卖、狗贩等)、宠物属性、健康情况等。4)甲方不得售卖感染犬瘟、细小/犬副流感/犬冠状病毒/传染型肝炎/犬二腺病毒/钩端螺旋体等致死病症的宠物。5)甲方与买家约定交易后,须在买家付款后48小时内发货,不得单方面以物流费、疫苗费、宠物用品费等理由追加货款。6) 甲方在售卖给购宠者的宠物必须与双方协商的一致,包括但不限于品种、品相、毛色、性别相同等。7)甲方违反上述任一条专用条款的,乙方有权冻结甲方账号、终止提供服务并要求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11、甲方应保证发布的推广内容中涉及的文字、图片、链接、链接所指向网站、联系电话、微信二维码、微信二维码添加后所指向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微信聊天内容、微信朋友圈内容)等各个部分之间的一致性与相关性,且推广内容整体效果不会引起乙方网站用户误解;甲方应保证自身及员工严格遵守本协议,甲方员工(包括本协议合作期内在职及离职的员工)违反本协议由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四、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 、乙方发现甲方通过乙方提供的互联网信息服务空间发布信息及基于信息与用户间的交易有如下行为之一,则乙方有权直接删除信息、冻结甲方服务账号、终止提供服务,要求甲方按照本协议第10.1条款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并向有关监管机关举报/披露甲方的违法失信行为:1)推广信息含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相关规定及中国承认或加入的国际条约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危害国家安全、淫秽色情、虚假、违法、诽谤、恐吓或骚扰、性别/地域歧视、侵犯他人知识产权、人身权或其他合法权益或利益以及有违公序良俗的内容或指向这些内容的链接);2)推广商品和/或服务违反国家、行业的质量标准;3)假冒、欺诈、招聘企业/职位/薪资/地址信息/联系电话虚假等欺骗乙方平台其他用户权益的行为;4)发布非招聘信息(职业培训网邻通套餐用户除外)或者发布的招聘信息中存在与所招聘职位不相关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广告类、推销类文字、图片、链接、页面等);5)在与求职者微聊/在线沟通过程中通过图片、语音等形式发送任何形式的联系方式;6)使用计算机程序、发帖机等非人工手段操作发帖或刷新,或采取任何违法或者作弊的行为以提高推广点击率或获取不正当交易机会;7)乙方有理由(包括但不限于甲方发布的招聘职位与其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不符或有较大差异、甲方被第三方投诉或经乙方核实确认)认为甲方发布的直招职位信息实际系代第三方招聘的;8)甲方因发生违法违规行为被相关监管部门追究责任或被任一媒体进行了报道造成社会负面影响的;9)其他违反了本协议及乙方平台相关规则约定或乙方有合理理由认定侵害了乙方平台其他用户权益的行为。


2 、乙方有权按照法律法规及乙方审核规则对甲方提供的证明文件进行形式审核,审核通过后方可为甲方开通服务。甲方可享有的推广服务时长以服务实际开通之日起算。


3 、甲方应知悉,甲方可通过使用新乡便民网服务账号和密码登陆新乡便民网自行编辑、发布、展示推广信息(由文字、图片、链接、页面等组成的推广物料)并有权随时更新、修改后重新发布,乙方仅为甲方提供互联网信息发布空间及技术服务,乙方在甲方发布前不具有对推广信息审核、核对的可能,且乙方对甲方发布行为不具有任何控制权/决定权。但乙方有权在甲方发布后依据法律法规、本协议约定、乙方平台规则对甲方的违法/违约信息进行删除/要求甲方整改直至通过乙方审核。


4 、当甲方购买新乡便民网所提供的商业广告相关服务时,乙方有权按照《广告法》、《互联网广告管理暂行办法》相关规定要求甲方提供发布广告所需的特殊证明文件,且乙方有权在发布前审核甲方提供的推广物料(文字、图片、链接、页面等),对于不合法的推广物料乙方有权拒绝发布、要求甲方修改直至符合法律法规及乙方审核规则,甲方知悉如因甲方推广物料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导致的未能发布/未能及时发布,乙方不承担违约责任。乙方的审核仅限于对甲方所购买商业广告的推广物料的形式审核,甲方仍应对自身信息及所提供产品/服务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准确性承担广告监管部门项下的相关法律责任,乙方对此按照法律法规相关规定承担相应的责任。


5 、基于业务性调整或产品型调整(包括但不限于展现方式、推广政策等),乙方有权对新乡便民网网站服务内容等有关方面进行必要的更正、更新、升级、改造。因乙方对服务内容进行必要的更正、更新、升级、改造,以及因网络中断、断电、黑客攻击、网络升级改造、中外政府禁令、中外政府限制、罢工、动乱等等原因,导致新乡便民网服务的中断、中止、故障、毁损,甲方同意不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6 、乙方承诺从本协议生效之日起,乙方向甲方履行本协议项下服务内容,但本协议另有约定的情形除外。若后续因国家政策、法律法规、产品和服务规则的调整或不可抗力等造成乙方无法履行本协议项下服务的,乙方有权提前30个自然日书面通知甲方终止本协议而不属违约,自通知发出之日起15日届满,本协议自动终止,乙方退还甲方尚未消耗完毕的款项(但同时享有/赠送的产品服务乙方有权不予折现/退还)。


7、乙方保证乙方平台能够安全、平稳地正常运营,能为甲方提供持续性的网络服务,并在合作推广过程中听取甲方意见和建议。


五、充值支付及推广服务使用约定


1、甲方可根据新乡便民网网的服务类型和自身需求,选择不同的新乡便民网充值渠道、充值类型。


2、甲方进行充值支付和使用推广服务属于自愿行为,甲方明确同意:不管以何种方式、充值渠道、充值类型进行充值后均不可要求退款,也不可兑换成现金,只能用于新乡便民网网服务、产品的消费抵扣。特殊情况下,如充值余额经乙方同意后兑换成现金的,乙方有权收取合理的手续费。


3、乙方将在新乡便民网相关页面公布各充值类型的充值规则、使用规则、转换规则等,甲方应随时查看,一旦公布即视为甲方已知悉并需要遵守相关规则。


4、乙方对于任何甲方从非新乡便民网官方渠道获得的充值余额不予承认,并保持随时清零的权利。


5、乙方不提供用户之间的充值余额互转服务。


6、为保证用户充值支付、使用推广服务的便捷性和安全性,用户在使用网上银行的充值方式时,乙方可能会随机或指定提供不同的第三方支付平台完成充值支付,用户对此表示同意和接受。


7、根据甲方选择的不同的充值类型、服务类型,甲方还应遵守以下专用条款:


六、用户数据的使用及保护


1、为了履行本协议,乙方会在新乡便民网的服务器上保留甲方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注册信息、消费信息、推广内容等。甲方同意新乡便民网基于系统升级、测试、更新等目的使用甲方的信息。


2、用户理解并同意新乡便民网可能会基于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向相应的司法或者行政机关提供用户的相关数据信息。


3、用户理解并同意遵守甲方根据国家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的要求不时修订的《新乡便民网隐私政策》。甲方每次进行修改前会提前在新乡便民网相关页面进行公示,乙方可随时关注。


七、反商业贿赂条款


甲乙双方均不得在签约过程中,为获得交易机会或有利的交易机会而向对方任何工作人员(包括其家属、朋友或有直接或间接关系人士)提供金钱的、实物的或其他任何形式的贿赂、回扣。甲方有义务就乙方人员任何形式的索取或收受财物行为及时向乙方举报(举报邮箱:3093648@qq.com)。


八、知识产权及保密条款


1、双方均承诺各自提供的产品、品牌及其相关的全部知识产权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合法权益。双方因履行本协议约定义务而被授权接触或使用对方之商标专利、著作权或其他任何相关资料涉及的任何专有权均不视为转移上述权利的所有权,上述权利的所有者应属于提供方。


2、除本协议规定之工作所需外,未经对方事先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擅自使用、复制对方的商标、标志、商业信息、技术及其他资料。任何一方从对方获得的知识产权授权许可不得用于超出本协议约定的目的和范围以为的其他用途。


3、甲乙双方各自对其软件及技术享有专有权利,未经权利人的明确授权,任何一方不得更改、演绎、拆分、反解对方的技术和程序或以其他任何方式进行可能损害对方专有权利的行为。


4、甲方应对签署及履行本协议过程中所知悉的乙方及乙方用户的各类信息及资料(包括但不限于甲方通过线上收集到的乙方平台用户信息等)严格保密,积极维护乙方及乙方用户的合法权益,未经乙方及乙方用户书面同意,甲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透露,更不得将该等信息及资料用于任何商业用途。


5、未经另一方的事先书面同意,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或泄漏其基于本协议直接或间接从另一方获得的关于另一方的商业机密,但依据双方约定、有关法律、法规、政府部门、证券交易所或其它监管机构要求和甲乙双方为履行工作和职责而需要知道该种保密信息的雇员、管理人员、董事、代理商和或顾问除外。


6、本条款有效期为协议履行完毕或解除/终止后3年内。


九、免责声明


1、甲方了解并同意:


(1)甲方明确同意其使用新乡便民网推广服务所存在的风险将完全由其自己承担;因其使用新乡便民网推广服务而产生的一切后果也由其自己承担。


(2)乙方对下列情形不承担任何责任:


(a)并非由于乙方的故意或过失而导致新乡便民网推广服务未能注册成功;


(b)由于甲方或与其签约的代理商的故意或过失导致甲方遭受损失的,代理商造成甲方损失的甲方知悉应向代理商自行追索相关法律责任;


(c)由于乙方对新乡便民网推广服务系统进行系统测试、升级、更新、服务抽样测试,对甲方产生的任何影响。


2、乙方对由于政府行 为譬如政策或法规的变更、自然灾害或战争、通讯线路中断、黑客攻击、计算机病毒侵入或发作、电信部门技术调整、因政府管制而造成网站的暂时性关闭等任何影 响网络正常运营的不可抗力事件,以及他人蓄意破坏、正常的系统维护、系统升级,或者因网络拥塞而导致本网站不能访问而造成的本网站所提供的信息及数据的延误、停滞或错误,以及使用者由此受到的一切损失不承担任何责任。


3、新乡便民网推广服务不能保证以下事项:


(1)新乡便民网推广服务上发布的推广服务相关信息的正确性、准确性、可靠性或其他方面;


(2)新乡便民网推广服务不能保证网络服务一定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网络服务不会中断,对网络服务的及时性、安全性、准确性也都不作担保。


(3)新乡便民网推广服务不保证能够长期无错误运营,也不保证服务器不受病毒或其他故障的侵扰。


(4)新乡便民网不对推广服务效果承担任何保证责任,推广效果主要基于推广产品的质量及用户体验等因素,故新乡便民网无需对推广效果负责,推广效果亦不可作为影响本协议执行及各方履行合同义务的因素或理由。


十、损害赔偿


1 、甲方违反法律法规、乙方平台规则及本协议任一条款约定的,乙方有权冻结甲方在新乡便民网的服务账号、终止为甲方提供服务、扣除甲方尚未消耗完毕的全部服务费用作为违约金并补偿新乡便民网网络服务提供者由此所遭受的相关损失(包括第三方处罚/索赔/争议解决、甲方已额外享有的增值服务成本(包括但不限于推广优惠、积分)等)。同时乙方有权依据法律法规向有关监管机关举报/披露甲方的违法失信行为。


2 、协议(包括本协议及甲乙双方签署的网络推广服务协议)生效后,若甲方单方解除协议,乙方有权扣除甲方已实际消耗的产品对应的金额(其中1、甲方已实际消耗的推广优惠将按照乙方单卖的市场价进行扣除;2、甲方购买套餐/加开城市包产品的,套餐/包除按时长扣除已经摊销的金额外,套餐/包内的已消耗的资源将按照乙方单卖的市场价进行扣除)及给乙方造成的其他实际损失(包含但不限于网站制作费300元(如有)等),另外,甲方还需另行向乙方一次性支付协议总金额的10%作为违约金。甲方同意乙方可依据本协议从甲方已缴纳的服务费中扣除相关损失及违约金。如甲乙双方签署的网络推广协议中对甲方单方解除协议另行约定的除外。


3 、在甲方无违法违约行为的前提下,乙方未按照本协议约定为甲方提供网络推广服务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以补投放、相应顺延服务时长、补足等额增值服务等方式之一补偿;如乙方提前解约的,乙方需将甲方尚未消耗完毕的款项(但同时(额外)享有/赠送的产品服务乙方有权不予折现/退还)退还给甲方。


4 、甲方在投诉其他用户有违法行为或违反本协议情形时,投诉者应承担不实投诉所产生的全部法律责任。如侵犯他人的合法权益,投诉人应独立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十一、法律适用和争议解决


1 、本协议之订立、生效、解释、修订、补充、终止、执行和争议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如法律无相关规定的,则应参照通用国际商业惯例和(或)行业惯例。


2 、如本协议条款与国家法律相抵触时,则这些条款将完全按法律规定重新解释,其它条款则依旧保持对双方产生法律效力和影响。


3 、因本协议产生之争议、纠纷,应由新乡便民网与您友好协商;协商不成的,应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予以处理,并以法院为第一审管辖法院;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因级别管辖的规定,新乡人民法院无权管辖的,以其上级法院作为第一审管辖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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